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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知识】关于鸡蛋,引发四个税务问题!

发布日期:2023-03-21 09:26:21 访问次数:263

四个问题
问题一:
我们公司批发鸡蛋,请问增值税能否享受免征优惠?
答复:
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问题二:
我们公司批发松花蛋,请问增值税能否享受免征优惠?
答复:
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应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
问题三:
我们公司批发鸡蛋礼盒,请问增值税能否享受免征优惠?
答复:
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问题四:
我们公司批发蛋类罐头,请问增值税能否享受免征优惠?
答复:
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应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政策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说明
农产品初加工增值税适用9%,深加工13%,如何判断是初加工还是深加工?主要看是否进行了深度加工制作、导致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了。一般来讲初加工只改变原料表面状况或尺寸、 形状,或清洁度、含杂状况,或进行质量分级。比如对农产品的净化、修整、清洗、去头、挑选、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就是属于初加工。
举例

蔬菜做成蔬菜罐头了,就是深加工了,增值税适用13%。
茶叶做成茶饮料了,就是深加工了,增值税适用13%。
玉米做成爆米花,就是深加工了,增值税适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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