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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全国首例虚开数电票案!7546100!疯狂注册15家空壳公司……

发布日期:2023-10-19 11:36:09 访问次数:157

6月28日,深圳市税务局公布:深圳市警税联合破获一起全国首例虚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案件,摧毁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01
全国首例!虚开数电发票



违法事实:

犯罪团伙控制15户空壳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涉嫌对外虚开生活服务类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814份,价税合计金额754.61万元。目前,公安机关正对该案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提示:

虚开发票是一条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尤其是金税四期“严征管”的情况下,已经不是税务机关单独作战,而是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打击。因此,纳税人务必做好税务合规,降低自身风险!

小编有话说:本案也给使用数电发票的企业敲响警钟,开发票要在真实交易的前提下进行开票,而不应该利用数电票的开票便利就随意虚开发票。

02
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有什么后果?

01、什么是虚开发票

02、虚开发票的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发票是一道红线!企业千万不能碰!不仅面临税法,还可能触碰刑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03、真实发生交易,却收到虚开发票怎么办?


我们在众多虚开发票的案件中发现,总会有很多企业“无辜”中招,明明是正规途径取得的发票,却被税务机关稽查。比如,上述案例中犯罪团伙虚开发票814份,如果有的企业明明是真实发生的交易,但是却取得虚开的发票,应该怎么办呢?


而尽管企业属于“善意取得”,有些情况往往也不能抵扣进项税和税前扣除。

注意几个条件:



03
税局一般都怎么查企业?


一、“看”企业收入

企业如果少计销售收入,或隐匿部分销售收入:
1、通过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
2、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
3、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是否存在异常
4、通过比对同行业收入,稽查是否存在异常。

二、“观”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存在以下行为要小心了:
1、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
2、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
3、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4、差旅费、加油费、会议费等费用异常

三、“查”企业库存

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四、“监管”企业银行账户

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已经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企业如果存在以下异常情况的,要小心了:
1、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2、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3、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4、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五、“算”企业应纳税额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
注意了,以下几种情形,企业非常可能被查。
(1)企业税负与本企业不同期间,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对比,变动异常,过高或过低。
(2)税负率与企业的开票情况、取得支出发票情况差异过大。
(3)企业的进项变动率远大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在水、电等能耗变动不大的情形下,税负率差异过大。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等等;
以上这些都会成为税局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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